3月19日,首次修订完善的《升华集团管理提升工作积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发布并付诸实施。《新办法》对管理提升工作积分规则作了调整和补充,明确提出:阶段结束和工程结束时,分别进行总积分和突出贡献单项奖(含改善、创新、绩效提升等方面)评比,最高单项奖励可达20万元。《新办法》还提出,“2379”管理提升工程实施中征集的问题点与改善提案将实行分类管理,集团本部及所属各公司提报的问题点与改善提案由集团各部门进行分类管理。
管理提升工作积分是为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全体员工在管理提升工作推进期间的累计绩效分,逐步累加直至管理提升“2379”工程结束。积分是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全体员工在管理提升工作中综合贡献业绩的分值体现,是主客观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积分是参与分、实施分、成果分、协作分四部分的总和。各子公司的基本起始分为100分,然后以上述积分组成部分考评得分情况进行增减。《新办法》对积分计算细则作了进一步细化,绝大多数评价项目都有明确的量化指标。
《新办法》里增加了一个令人心动的数字:“20万元”!简单来说是积分高了有奖。《新办法》规定,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的积分将分别作为“2379”全面管理提升工程专设奖励的评比依据。在阶段结束和工程结束时,分别进行总积分和突出贡献单项奖(含改善、创新、绩效提升等方面)评比,最高单项奖励可达20万元。
分类管理是《新办法》的一项新内容。接下来,“2379”全面管理提升工程实施中,集团本部和各公司征集的问题点或改善提案将由集团各部门实行分类管理,从2018年1月新增问题点与改善提案(含2017年未整改完成的遗留问题点与改善提案)开始,均纳入分类管理范畴。各子公司参照集团各部门分类管理模式,对本公司的问题点、改善提案进行管理。
《新办法》还明确指出,管理提升工作已列入2018年度集团综合管理百分考核的十大内容之一,由集团各部门对各自条线管理提升工作进行考核,每季度实现各子公司检查全覆盖。集团部门对各子公司的管理提升工作实地检查评分与综合管理百分考核并轨进行,参照百分考核标准,实行扣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