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与器材是消防安全的重要保障。11月9日,集团公司专门出台了《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进一步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管理。
《制度》提出,集团范围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工程项目,应按照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及项目建设“三同时”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凡更新、新配消防设施、器材的,应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产品达到相关标准。
本制度所指消防设施、器材包括: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标志、消防泵、喷淋灭火系统、气体保护系统、应急照明系统以及生产区、仓库及办公区等处的其它消防设施。
《制度》明确指出,各公司须配备安全生产管理员,且经过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操作培训,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做到“四懂三会”(懂性能、懂原理、懂基本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各一级公司应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台账及“三定”管理制度,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整、有效、好用。
《制度》对常用的几种移动式灭火器材及消火栓的管理作了明确。